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版权保护对于创作者至关重要。作品版权登记能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帮助著作权人提供初步权属证明,能更好地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作品版权登记操作流程。
一、作品版权登记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可登记的作品涵盖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以上类型作品中,除计算机软件作品须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外,其它作品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免费登记。申请主体需符合属地管理要求,即户籍地、居住地在广西的公民,以及在广西区内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上述两类主体均可申请对其创作的作品著作权进行免费登记。
二、作品版权登记流程
①填写《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xbq.gxbgsx.com/)
②提交材料:
方式一,线上提交(推荐方式):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http://gxbq.gxbgsx.com/),点击网页上“进入版权登记”图标,完成用户注册,提交相应材料。
方式二,现场提交:
地址一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望园路13号广西新闻出版局综合办公楼306提交相应材料,联系电话:0771-5346956,QQ:2625654003。
地址二到广西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23号综合楼新华书店23号店提交相应材料。联系人:周俊辰,联系电话:0771-5859818。
③申请材料初审。
④材料复审。
⑤材料终审。
⑥登记结果公示:
每月10日前将在广西文明网、广西版权保护协会公众号公示完成登记的作品名单。
三、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四、登记注意事项
不予登记范围: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权利归属存在争议的作品;
5.材料不全拒绝按要求补充的作品;
6.经审核不符合登记要求的作品。
有下列情况的作品,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2.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3.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