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南宁市防汛(台风)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启动南宁市防汛(台风)四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应急委〔2025〕40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受今年第18号台风“桦加沙”影响,9月24日夜间到25日夜间,我市阴天大部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平均风力4~5级,局地阵风8~10级。市气象台9月23日17时30分发布台风四级预警。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9月23日18时30分启动我市防汛(台风)四级应急响应。请按应急预案要求和职责分工做好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阅读量:429 编辑: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