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根据台风“桦加沙”的最新动态及《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并报指挥部指挥长同意,决定18时将自治区防台风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
针对此次台风防御工作,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南宁、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崇左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及时启动或调整响应,全面落实各项防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防汛防台风安全。
广西各地正严阵以待,以三级应急响应的标准细化防御举措,加强重点区域巡查、隐患排查及应急物资储备,全力筑牢台风防御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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