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媒体反映,自己在某医院就诊后,看诊视频未经其同意便被发布在医生的社交平台账号上,虽然面部被打码,但熟悉的身形、声音和病史细节,还是让朋友一眼就认出了她。在短视频时代,越来越多的医生开设账号进行科普,其中部分内容以患者病例为“素材”,这不禁让人深思,在流量与科普的天平上,患者的隐私权与人格尊严是否成了被牺牲的筹码?
医生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健康科普,初衷往往是善意的。然而,也有一些医生将患者病例作为吸引眼球、增加账号阅读量的“流量密码”,一些视频虽进行了面部打码等基础处理,但患者的体型特征、声音语调、就诊环境、疾病的具体细节,对于熟悉患者的人来说,无异于一种“精准识别”。这种“去标识化”的敷衍,本质上是对患者隐私的漠视,从法律层面看,这种行为已触碰红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了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未经患者明确、知情同意,擅自公开其诊疗信息,即便出于“科普”之名,也难逃违法之实。
医生不仅是技术的施行者,更应是患者隐私和尊严的守护者。因此,规范医生在短视频平台的科普行为刻不容缓。首先,视频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建立更严格的审核机制,对涉及患者案例的内容进行重点核查。其次,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应出台更细致的指导规范,明确利用患者病例进行科普的边界,对涉事医生进行职业伦理教育、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需追究法律责任。最后,医生群体也应自身需强化伦理自觉和法律意识,将隐私保护贯穿科普全程,与自愿分享的康复患者合作,兼顾专业性与隐私保护。
在追求知识与流量的道路上,患者的人格尊严与隐私权利不容有任何形式的模糊地带。只有守住“隐私不越界”的底线,让科普在合规、尊重的框架内开展,才能赢得患者的信任,让医学科普真正能够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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