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南宁机场境内航班将全面启用电子行程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民航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行程单,设置过渡期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电子行程单和纸质行程单均可使用,过渡期后,将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

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林军 摄(资料图)

2025年10月1日起,广西南宁机场将不再提供境内航班纸质行程单,全面启用电子行程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航班的行程单服务,仍按原规定执行)。

2025年9月30日(含)前乘机的旅客,已获取的纸质行程单可正常报销使用;2025年10月1日(含)起乘机的旅客,将不再提供纸质行程单,改为提供电子行程单;旅客在所有行程全部结束后,自乘机之日起的180日内,可申请开具电子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支持在线验真和增值税抵扣南宁机场温馨提醒:购票时务必确认提供准确的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税号等)及接收电子票据的邮箱或微信号,以免影响报销。

如在南宁机场开具行程单存在其他疑问或需求,可通过线上/线下与我们沟通联系,具体如下:

南宁机场机场售票处 T2航站楼三楼C岛票务专享柜台(工作时间:06:00—23:00)0771-2885888

南宁机场城市候机楼 民族大道88号沃顿国际大酒店二楼(工作时间:08:00—21:00)0771-5381888

阅读量:1067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