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紧急防汛期的通告

10月5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紧急防汛期的通告》,全文如下: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解除紧急防汛期的通告

(2025年 第4号)

鉴于郁江2025年第1号洪水水位已回落至紧急水位以下,全市防汛抗洪形势趋于平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5日14时起,解除2025年10月3日18时宣布的紧急防汛期。

特此通告。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5日

阅读量:440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卢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