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紧急防汛期的通告
2025-10-05 14:35
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汪峰屹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卢超
10月5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发布《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解除紧急防汛期的通告》,全文如下: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解除紧急防汛期的通告
(2025年 第4号)
鉴于郁江2025年第1号洪水水位已回落至紧急水位以下,全市防汛抗洪形势趋于平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5年10月5日14时起,解除2025年10月3日18时宣布的紧急防汛期。
特此通告。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