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将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

据水文实测信息,10月7日16时南宁水文站水位为73.06米,超过警戒水位0.06米,且持续上涨。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10月7日17时10分将南宁市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提升为三级应急响应。

市应急管理委员会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做好洪水防御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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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671 记者:韦薇 通讯员:马瑛 编辑:罗竹君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黄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