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追星购买“黄牛票” 南宁一男子一万多元险打水漂

在演艺市场蓬勃复苏的当下,面对“秒空”“抢疯”“手慢无”的演唱会门票,许多粉丝为见明星一面,不惜加价找“黄牛”代抢票。近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票务代购未履约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2024年4月,为购买某场“一票难求”的演唱会门票,廖某通过网络平台结识自称卖演唱会门票的戴某,经多次咨询后廖某向戴某转账支付13500元购买3张门票。付款后,廖某多次询问戴某门票预订进展,截至演唱会演出当日,戴某始终未能提供有效的票务信息。在廖某不断催促下,戴某虽给出了退款方案,但未按承诺退回购票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廖某遂将戴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戴某返还全部购票款135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江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廖某、戴某双方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廖某已依约支付13500元购票款,因戴某未交付门票且承诺退款,双方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现廖某主张戴某退还购票款13500元,故法院对廖某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戴某逾期退款给廖某造成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综上,江南区法院判决戴某向廖某返还购票款13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近年来,关于非正规票务交易引发的纠纷频发,主要涉及“黄牛”倒卖、假票交付、临时加价、活动取消拒退款等问题,因交易多通过社交平台进行,存在主体资质不明、信息不对称、证据留存难等特性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面对演唱会、赛事等热门票务资源紧张时,切勿轻信代购、黄牛等非官方购票途径,否则容易陷入钱票两空的维权困境。若不慎陷入此类纠纷,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留存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协商无果时及时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莫因怕麻烦或轻信拖延错过时机,提高防范意识方能护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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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121 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黄爱纯 编辑:杨方春 责任编辑:罗宁 值班编审:覃凤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