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终止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关于终止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南应急委〔2025〕58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据水文实测信息,10月14日6时00分邕江南宁水文站水位69.25 米,已下降至设防水位(69.4米)以下。鉴于邕江水情形势明朗,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10月14日7时00分终止南宁市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开展清淤消杀和基础设施恢复工作。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阅读量:1133 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