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紧急下达400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 重点支持这些地方做好应急抢险和灾民救助等工作

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部署,自治区财政厅于10月19日紧急向受灾地区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万元,重点支持百色、崇左、南宁等地做好应急抢险和灾民救助等工作。

近期,广西接连受台风“桦加沙”“博罗依”“麦德姆”三个台风持续影响,局部出现强降雨天气过程,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该笔资金的及时拨付,将为相关地区开展洪涝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今后自治区财政厅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继续密切关注灾情,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加强救灾资金保障和使用监管,确保资金专项调度、专款专用,全力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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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77 记者:韦静 编辑:吴嘉兴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农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