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典型案例。此次发布的案例直面养老诈骗、数字消费陷阱、家庭权益保障等老年人生活中的痛点与难点,展现了司法机关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权益行为、全方位守护老年人幸福晚年的坚定决心。
重拳出击,守护养老“钱袋子”与个人信息安全
在发布的案例中,多起涉及直接侵害老年人财产安全和新兴的数字隐私安全,法院对此类犯罪予以从严惩处。其中,张某利用养生保健馆,以免费用品吸引老年人,随后虚构“金花茶”投资项目,以高回报和“返本分红”为诱饵,骗取20余名老年人59万余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全部经济损失。该案揭示了“养生+投资”这类复合型诈骗的常见套路,提醒老年人对“免费福利”和“高收益”承诺保持高度警惕。
另一类新型犯罪则瞄准了老年人的个人信息。李某丽等8人在乡镇集市冒充电商平台工作人员,以免费礼品为诱饵,骗取老年人手机,在老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注册各类App账号并出售牟利。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八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一判决精准界定了“拉新”外衣下的违法犯罪本质,为老年人敲响了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安全警钟。
情感世界同样需要警惕陷阱。丘某和雷某通过报纸发布虚假征婚广告,针对独身老年男性实施“黄昏恋”骗局,骗取两名老人共计15万余元。尽管案发后退赔获谅解,法院仍以诈骗罪对二人判处实刑。此案提醒单身老年人,在追求晚年幸福时,需核实对方身份,特别要警惕交往不久便以各种理由频繁索要钱财的行为。
保障安居与数字权益,回应老人核心关切
除了直接的经济诈骗与情感欺诈,老年人的居住权益保障和新兴的数字消费风险也备受关注。
在家庭内部,居住权是老年人安身立命的基础。何某某出资购房后,将份额赠与儿子周某某,但儿子随后以房屋太小为由拒绝让母亲居住。法院认为,此举有违孝亲敬老传统,支持何某某撤销赠与的请求。该判决明确了在此类“以房养老”安排中,子女接受赠与即意味着承担赡养责任,法律绝不支持“只拿房、不养娘”的行为,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居住权益。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针对老年人的新型消费纠纷开始显现。69岁的刘某某支付近3万元,与某教育科技公司签订短视频运营培训协议,但对方服务严重缩水。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决该公司全额退款。此案有力打破了“新兴消费领域老年维权难”的认知误区,彰显了法律对老年消费者群体的一视同仁与平等保护。
对于孤寡老人,“遗赠扶养协议”是其安度晚年的重要依托。姚某与甥辈签订协议并进行公证,但对方十余年来未实质履行扶养义务。法院认为,协议履行以感情和信任为基础,在信任丧失且无继续履行可能的情况下,支持姚某解除协议。该案明确,扶养人若企图敷衍了事,不仅德行有亏,也无法实现获得遗赠的法律目的。
延伸司法温度,托举“银发”价值与未来
司法保护不仅在于个案裁决,更在于其主动作为与人文关怀,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坚实托底。
失独老人的情感需求同样值得关注。许某在独生子去世后,儿媳带着孙女离开并拒绝其探望。法院判决支持了这位祖父合理的“隔代探望权”,认为这符合家庭伦理和公序良俗,既是对失独老人精神创伤的抚慰,也有助于未成年人获得更多亲情关爱。判决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与尊重老人情感需求之间取得了良好平衡。
法院同样关注仍在发挥余热的老年劳动者的价值。已超退休年龄的杨某思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其主张的误工费获法院支持。判决打破了“退休即无劳动能力”的机械认知,肯定了仍有实际收入和劳动能力的老年劳动者的社会价值,鼓励社会尊重并善用“银发力量”。
对于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权益困境,法院展现了主动担当。冯某某因部分工作档案缺失,导致一段工龄无法被认定为养老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直接影响养老金数额。法院没有简单下判,而是通过政府和法院联动机制,发出司法建议,推动社保部门重新调查核实,最终为其认定了相应年限,打通了权益保障的“最后一公里”。
对于因案件陷入困境的老年人,司法救助则展现了最后的温度。在徐某标被害案中,其年迈多病的父母和未成年子女陷入急困。法院不仅迅速核准发放司法救助金,还主动协调民政部门为其办理低保,实现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用温情法治守护了这个破碎家庭的基本生活。
转载请注明出处 保持信息完整
记者:韦薇
通讯员:马琳
编辑:李璐
责任编辑:黎南茜
值班编审:农春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