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警惕冒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名义收取费用的公告。公告指出,近期,有不法分子假冒国家外汇管理局或有关分局名义,以纸质文件、邮件或电话形式向企业或个人发送伪造通知,捏造“跨境资金关注名单”“交易背景风险金”等虚假监管要求,要求企业或个人按跨境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所谓“风险金”或“通道费”。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分局从未以纸质文件、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向任何企业、个人等主体发送要求缴纳“交易背景风险金”“通道费”等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各分局办理外汇业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或“通道费”。
所谓发送要求缴纳“交易背景风险金”“通道费”等文件、邮件或电话的行为涉嫌诈骗。
编辑:曾艳
责任编辑:农荟颖
值班编审: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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