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以下简称高速公路一大队)在沙井收费站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行动采用“无人机高空巡查+路面设卡检查”立体化执法模式,全面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切实提升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无人机进行高空巡航,提醒过往车辆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当日上午9时30分,在沙井收费站入口,无人机持续进行高空巡航与语音提示,提醒过往车辆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与此同时,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在路面有序引导车辆接受检查。

民警对进站车辆进行检查。
民警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后排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对于个别乘客提出的“腰部不适”“疏忽忘记”等辩解理由,民警依法对首次违法的当事人进行了现场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纠正。经过民警的耐心普法与沟通,乘客们均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承诺今后将遵守规定,自觉系好安全带。

民警对首次违法的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在日常处理的交通事故中,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因未使用安全带导致的伤亡案例时有发生。当车辆发生碰撞时,未系安全带的后排乘客会因惯性向前猛烈冲撞,极易撞击到前排座椅、仪表台等部位,造成严重伤害。”高速公路一大队副大队长黄坚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同时,驾驶人有义务提醒、督促乘客使用安全带。未来,交警部门将持续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在各收费站出入口等重点路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严查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南宁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乘车出行,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都要做到全程、全员规范系好安全带,这既是对自身生命安全负责,也是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
记者:蓝梦 文/图
通讯员:檀严毅
编辑:曾艳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李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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