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侯刚出席并接受牌匾

国家禁毒委员会日前公布第二批“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名单,南宁市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11月26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国华将“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牌匾送至南宁市。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出席并接受牌匾。

徐国华向南宁市表示热烈祝贺,对南宁市在禁毒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近年来,广西禁毒斗争形势整体向好,南宁禁毒工作也呈现出打击有力、管理有效、预防有方、治理有序的良好局面。南宁市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不仅是对南宁禁毒工作的高度肯定,更是对广西做好禁毒工作的鼓励和鞭策。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希望南宁市以成功创建示范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树牢“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巩固扩大缉毒战果,纵深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充分发挥好首府示范效应,推动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侯刚向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禁毒委和公安厅长期以来给予南宁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获评“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是国家禁毒委员会对南宁市禁毒工作的充分肯定,标志着南宁禁毒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更对南宁市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南宁市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禁毒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各方责任,以更强力量保持严打态势、以更实举措深化预防教育、以更优服务落实戒治帮扶、以更强合力推进源头治理,坚决打赢新时代禁毒人民战争,为加快建设高水平法治广西、平安广西作出南宁新的更大贡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瑜参加活动。


记者:张萍

编辑:韦玮

责任编辑:覃凤妮

值班编审:黄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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