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至17日,自治区河长办派出工作组到南宁市开展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清理整治帮扶指导工作。南宁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农世林、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河长办等领导同志陪同帮扶指导。
工作组先后到隆安县丁当镇、那桐工区码头和华宏水泥厂,上林县三合康养研学示范民宿和北林村,兴宁区广西药用植物园等地,采取现场核查、查阅档案材料等多种方式,对我市河湖库“四乱”问题整改情况、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指导,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工作组指出,进一步加强河湖库管理保护,推动“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确保河湖库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是水利部和自治区水利厅作出的部署要求,南宁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清四乱”工作力度,要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及时商讨整改举措,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南宁市表示,将以此次帮扶指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自治区水利厅的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全力冲刺,切实抓好“四乱”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按照水利部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年度“清四乱”工作目标任务,推动南宁市河湖治理和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为构建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贡献力量。(文浩 卢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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