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将防汛(城市防洪)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的通知,全文如下: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将防汛
(城市防洪)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
四级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水文实测信息,9月15日6时00分邕江南宁水文站水位为72.86米,已下降至73.0米(警戒水位)以下且持续回落。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9月15日7时00分将南宁市防汛(城市防洪)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和职责分工,继续做好江河洪水防御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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