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讲理》节目
由南宁市司法局与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
联合制作播出
播出平台及时间
990新闻台:周二 19:00(首播)
1074交通台:周六19:00(重播)
本期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
(点击音频收听完整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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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歌声
每一次响起都令人热血沸腾
这是我们的国家气质
也是我们国家的象征
这是我们的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
国歌是一首歌
但不止于一首歌
它更是国家的第一声音
先来看两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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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子在游戏公屏中篡改国歌歌词案
事件回顾:2024年5月,丹阳市公安局南环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游戏公屏内发布篡改国歌歌词的信息。
经丹阳公安调查,事发当日,男子蒋某在自己家中打网络游戏时与网友发生口角,为泄愤在该游戏公屏上以故意篡改国歌歌词的方式回击对方,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发布者蒋某之后前往丹阳市公安局南环路派出所投案。经民警调查询问,蒋某对他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表示:“我自己一时脑热,冲动之下做出了违法行为,现在非常后悔。”并表示今后会不断加强自身法律意识,谨言慎行,做守法公民。综合考虑蒋某的行为方式、造成的社会影响未达到刑事案件标准以及其承认自身违法行为的良好态度,丹阳市公安局南环路派出所做出了给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律师说法:游戏公屏,包括像现在网上的评论区,是一个开放的互联网空间,不特定人数的不特定玩家都可以随时看到并参与到游戏公屏发言之中,属于典型的互联网公共空间;蒋某出于回击网友的泄愤的目的,已经构成了主观故意。
孙某某在公交车上侮辱国歌案
事件回顾:2019年2月,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分局因22岁的男子孙某某在公交车上侮辱国歌依法对其立案调查。经调查,孙某某在公交车上大声播放歌曲,其中包括国歌《义勇军进行曲》并同时辱骂国歌。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孙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国歌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说法:这个案件中,孙某某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达到了刑事责任的标准,因而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无知,是以直接还是间接的方式进行诋毁,任何挑战国家法律和民族情感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国歌是中国波澜壮阔
又充满悲痛的近代历史的缩影
更是中国人民勇于抗争
团结一致、顽强拼搏精神的赞歌
以立法的形式
不仅仅维护一首歌
更是维护和平年代里
中华儿女共同的心底之音
国歌法诞生大事记
明确规定9类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奏唱国歌的正确打开方式
为增强国歌奏唱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国歌法明确规定:
●奏唱国歌,应当按照本法所附国歌的歌词和曲谱,不得采取有损国歌尊严的奏唱形式。
●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国歌不得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不得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不得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尊敬国旗、国歌、国徽
维护祖国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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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说法讲理》栏目组
原标题丨国歌法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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