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韦静 实习生 江林霜)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获悉,自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系列房地产金融相关政策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积极推动相关政策尽早落地,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促进广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组织辖内银行有序开展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工作。广西各家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均已发布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公告,预计在10月31日前完成统一调整。对于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其加点幅度调整为不低于-30BP,预计平均降幅约0.5个百分点,降低了还款支出。
“以2023年7月客户贷款购入第二套住房为例,房贷未还本金为100万元、年利率为4.8%、还款期限25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利率下调前客户每月需还款5730元,下调后年利率降为3.55%,每月还款5033元,每月可为客户节约利息支出近700元,大大降低了每月的还款压力。”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宏观审慎管理处副处长谢钢介绍。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统计,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惠及广西230多万居民,节约房贷利息近470亿元。其中,将惠及南宁市60多万居民,节约房贷利息近180亿元。同时,该分行还指导新发放房贷利率稳步走低,10月全国LPR下降25个BP后,全区新发放首套、非首套房贷利率分别降至2.98%、3.3%,达到10年来最低水平。
根据广西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地方政府调控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将广西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自2024年10月17日起执行。下调前,广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25%,下调后首套、二套房都是15%。“这意味着,客户在拥有第一套住房后,如果再购入一套总价为100万元的改善性住房,现在首付仅需15万元,比原来少了10万元,进一步降低了购房门槛。”谢钢说。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积极落实各项金融支持政策,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和房企存量融资展期两项阶段性政策延期,推动地方国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加大住房租赁和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三大工程”的金融支持,以及对房地产市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取得实效,有力促进了广西房地产市场整体企稳向好。
在多项房地产政策的拉动下,广西房地产贷款增速扭负为正,有力提振市场主体信心。9月末,广西房地产贷款余额1.17万亿元,同比增长0.4%,连续3个月正增长。1—9月,全区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188.2亿元;9月末,贷款余额达2054.2亿元,同比增长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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