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2024年广西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中市民关心的问题开展政策解答工作,倡议符合条件的南宁市范围内的房屋产权人积极参与本次家装补贴活动。
有关申请条件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家装物品和材料采购行为发生在这段时间内的,均符合申请条件。补贴对象为购置用于广西区内合法建成的住宅房屋装修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个人消费者,主要是在广西区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产权人(仅限自然人)。
补贴的住宅范围涉及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共三类住房。其中,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住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照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方式改造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住房分别属于集资建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此外,需要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的是,自建房、公寓、商住楼不在补贴范围内。
家装物品和材料补贴范围涵盖:饰面砖、地板、墙板、集成吊顶、套装门、其他门窗、定制柜、淋浴房、洁具(含浴缸、马桶、面盆、水龙头、花洒、拖布池)、开关插座、灯具、面层装饰、装配化装修所用物品材料。
本次活动按照所购买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全区家装补贴资金额度安排8亿元。补贴先到先得,以申报审核通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对象。同时,为便民惠民提高申报效率,补贴申请人均通过云闪付App线上申报。
有关审核标准
关于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其主要指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上传的发票应当为广西范围内真实有效的普通发票,非广西外发票或虚假发票。
涉及封窗(如封闭阳台并加装窗户)、阳光房和赠送面积部分的围合、拆除部分非承重墙的装修行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申请人应遵守住宅装修相关规定,原则上不影响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安全、不违反国土空间规划(或不侵占国土空间)、不影响公共区域用途及安全管理要求的装修可纳入补贴范围。
若委托装修的装饰装修公司只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是否视同其具有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资质?对此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不可以,但这不影响申请人申报补贴。
有关装修登记与申请材料
为能顺利通过资料审核,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申请人进行以下温馨提示:
1.对于如何提供申请材料中要求的装修登记证明照片,申请人在“南宁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登记小程序”上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时,视为已提供装修登记证明材料。
装修登记途径:
(1)微信扫描“装修登记小程序”二维码,按提示进行办理装修登记;
“南宁住建”公众号二维码。
(2)通过“南宁住建”公众号,点击“智慧住建”→“服务”→“房屋安全”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登记”。
登记流程截图。
2.申请前确认好住宅所在县(市、区)、开发区,避免在初审过程流转中耽误时间。
3.事先熟悉申请材料明细,结合实际逐项上传高清图片,不要漏传。
4.建议拍摄带水印的装修照片,照片水印标注时间、地点、装修过程中的哪个阶段。
5.所上传物品材料的发票、购置清单、支付凭证等尽量相对应。上传的发票分别列出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以便资料审核及现场核验。上传的购置清单尽量不要手写,避免因手写字迹潦草增加了审核人员工作难度。
据了解,截至10月31日上午8时,根据云闪付App系统统计,全区已提交申请累计9751户。其中,南宁市已提交申请累计2182户,占全区总量22.38%。(见习记者 万一鸣)
暂时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