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请及时完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征信授权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将住房公积金有关数据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为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管理中心提醒相关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时完善征信授权。

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的借款人,贷款发放日期在2017年6月5日之前且截至2021年10月31日贷款未结清的(铁路分中心贷款发放日期在2019年4月1日之前且截至2021年10月31日贷款未结清的),均需要完善征信授权工作。

具体办理途径是: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到全市就近的任一公积金服务网点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

借款人还可以关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登陆“微信网厅”,登录后会自动弹出“个人征信授权”页面,按流程操作即可。

为了避免因征信信息不完整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影响后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请借款人在2024年12 月13日前配合完成征信授权工作。   


来源丨南宁市融媒体中心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新媒体出品

阅读量:1194 编辑:黄馨怡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请及时完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征信授权
2024-12-04 16:46
编辑:黄馨怡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有效防范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须将住房公积金有关数据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为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的完整性,管理中心提醒相关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时完善征信授权。

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的借款人,贷款发放日期在2017年6月5日之前且截至2021年10月31日贷款未结清的(铁路分中心贷款发放日期在2019年4月1日之前且截至2021年10月31日贷款未结清的),均需要完善征信授权工作。

具体办理途径是:

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可到全市就近的任一公积金服务网点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

借款人还可以关注“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通过手机登陆“微信网厅”,登录后会自动弹出“个人征信授权”页面,按流程操作即可。

为了避免因征信信息不完整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影响后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请借款人在2024年12 月13日前配合完成征信授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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