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要做被害者,更不要做施暴者,只有守住法律的底线,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
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在南宁市第三十一中学担任法治副校长的西乡塘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昊,为同学们带去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案例+法条”的沉浸式体验,让同学们体会到了不一样的法治课程。
课堂上,检察官以一起曾经办理过的涉未成年人抢劫案为切入口,通过现场还原案件发生过程的方式,深度剖析校园欺凌案件中的特点和特征,引导同学们如何远离校园欺凌行为,防范自身受到侵害。
讲解过程中,检察官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对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解读分析,围绕识别、辨别校园欺凌行为进行探讨,面对检察官提出的案例和问题,同学们积极投入其中,热烈参与讨论。
在随后的交流互动环节,检察官向同学们提出了“四个考题”,让同学们现场当一回“小检察官”来“办案”,沉浸式的办案体验,让同学们学以致用从法律角度面对和分析霸凌事件。
同时,同学们就日常学习、生活中的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检察官进行提问,对于同学们的问题检察官均予以一一解答。
授课结束后,检察官与三十一中有关负责同志,就强制报告执行情况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在校未成年人学生心理、思想动态情况,研究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交换了意见建议。
(记者:农佳伟 通讯员: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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