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讲理》节目
由南宁市司法局与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
联合制作播出
播出平台及时间
990新闻台:周二 19:00(首播)
1074交通台:周六19:00(重播)
本期关注
残疾人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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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立体化保护网。
更多权益保障要点,跟着小编一起了解!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六条: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为无劳动能力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国家还为有困难的残疾人提供低保、医疗救助、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国家还为有特别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提供护理补贴、康复服务等特别扶助。
现实中仍存在无障碍设施被占用的情况,比如地铁站的轮椅坡道被自行车堵塞,残疾人该如何维权?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受害者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投诉,要求限期整改,或是直接拨打12345市民热线举报。
A:
法律同时也赋予了人民检察院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残联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积极稳妥探索残疾人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利。
在一些案例中,部分残疾人在遭遇侵权却选择沉默,有可能是因为他们对诉讼流程不了解或沟通有一定障碍,导致维权困难,对此有相应的建议吗?
A:
各地的人民法院一直积极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无障碍建设,为不同残疾类别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大字、同步字幕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现在在全国3500多家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都有摆放盲文版诉讼指南,并且各地法院基本实现残疾人绿色服务窗口全覆盖,普遍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专人为残疾人提供代办、帮办服务。不少法院建设专门无障碍法庭和调解室,为提升纠纷化解效能,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残联建立“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优先选择了一部分地区作为试点,便于残疾人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针对一些高频侵权场景,为残疾人朋友提供一些应对指南:
A:
1.在外出用餐时,如遇餐馆拒绝导盲犬进入,可以出示《导盲犬工作证》,要求店长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也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并记录视频取证;2.遇到求职单位拒绝提供合理便利时,准备好劳动合同或者录用通知书、书面沟通记录(邮件或者微信聊天记录)、残疾证与岗位适配性说明等材料积极维权。

尊崇法治 敬畏法律
了解法律 掌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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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一同在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中
进一步增强
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
形成关心、帮助残疾人的
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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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说法讲理》栏目组
原标题丨残疾人权益保护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