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在端午节来临之际,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陕西、内蒙古、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1地消费者组织向消费者和经营主体共同发布商品过度包装消费提示,倡导全社会共同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遏制资源浪费,培育简约适度、绿色环保的消费新风尚。
近年来,为追求商品高档次、奢华感,出现部分商家过度使用繁复包装的现象。过度包装不仅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又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成本,与绿色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背道而驰。
据了解,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GB43284—2023)两项国家标准,对包括茶叶在内的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空隙率等均做了严格限制,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共5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其中,要求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3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4层,月饼和粽子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等。
消费提示指出,生产经营企业须严格履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主体责任,遵守国家标准的要求,推行绿色包装技术,减少冗余结构,开发可重复使用、多场景应用的包装设计,摆脱过度包装制造“伪高端”形象的路径依赖,以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经销商也应在选品阶段,建立严格的包装审核标准,将简约环保指标纳入供应商合作评估体系,优先采购采用可降解材料、精简设计的商品,拒绝包装层数超标、耗材冗余的产品进入流通渠道;仓储管理时,合理规划货物摆放,避免因包装过大造成空间浪费,降低仓储和运输成本;销售过程中,通过设置绿色消费提示标识。
对于消费者而言,过度包装往往采用多层材质、复杂结构,甚至搭配高价附属品,使商品包装体积、重量远超实际需求;过度包装产生的废弃物难以降解,对土壤、水源造成长期污染。同时,过度包装导致商品成本大幅增加,近则伤及消费者的钱袋,远则殃及生态环境。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重商品本身的质量和性能,摒弃攀比之风。
西部12地消费者组织提醒:抵制商品过度包装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对消费中遇到的包装浪费行为,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