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讲理|记好了?“寄”好了

《说法讲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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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平台:990新闻台(FM99.0)

播出时间:每周二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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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快递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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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节目主持:北方,嘉宾:广西先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耀主)

6月1日,新修订的《快递暂行条例》正式施行,这部法规的更新不仅关乎快递服务的迭代,更触及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深层逻辑。

 

 

 

新修订的《快递暂行条例》有何亮点?

第一点,确立了快递包装治理的目标。新条例将绿色节能作为构建快递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快递包装治理的目标是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

第二点,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快递包装治理体系。一是提出了快递包装的总体要求,二是明确了快递包装治理全链条的制度安排,三是构建了快递包装治理的责任体系。

第三点,确立了快递包装治理的分工合作机制。国务院有关部门、邮政管理部门、快递企业、商品生产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在快递流转全流程中应要各司其职。

第四点,完善了快递包装治理的法律责任。明确快递包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新条例还对快递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情况的法律责任作了衔接性规定。

Q
快递过度包装,如何解?

A:《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快递包装应当符合寄递生产作业的要求,节约使用资源,避免过度包装,防止污染环境”,而且强调“快递包装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这就从法律层面给过度包装戴上了“紧箍咒”。

《快递暂行条例》第三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保障快递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快递包装方式和包装结构设计,节约使用包装物。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物。”

简单来说,就是快递企业要在保证快递安全的同时,尽量精简包装。比如根据商品的大小、形状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尺寸,避免“大材小用”;优化包装结构,减少不必要的填充物;优先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等。

Q
快递包装物,应该如何放置?

A:《快递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包装物的回收利用率。鼓励在快递经营场所和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其他适当场所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设备。”也就是说,快递企业有责任建立包装物回收体系,方便消费者将用过的包装进行回收。

现在很多快递网点都设置了“绿色回收箱”,消费者可以把完好的纸箱、塑料周转箱等投放到回收箱里,快递企业会对这些包装进行消毒、整理后再次使用。在一些住宅小区,还出现了“快递包装回收站”,由物业或者社区志愿者负责管理。居民把拆完的快递包装送到回收站,还能兑换一些小礼品,像鸡蛋、酱油、洗洁精之类的日用品,这样一来,大家参与回收的积极性就更高了。

如拒不执行,新条例第五十六条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的快递包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包装物中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情况的,由邮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如果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制定、实施快递包装操作规范或者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典型案例

某快递网点因为一直使用厚度不符合标准的超薄塑料袋,而且没有设置包装物回收设施,被邮政管理部门检查发现后,责令其限期整改。但该网点负责人觉得无所谓,到期后依然没有任何改变。最后,邮政管理部门依据新条例,对该网点处以了1.2万元的罚款,并且在行业内进行了通报批评。

环保践行倡议

首先,在网上购物时,尽量选择支持简约包装、原装直发的商家;

其次,收到快递后,把完好的纸箱、塑料周转箱等送到快递网点的回收箱,方便再次利用;

再次,寄件时尽量使用可循环的包装材料,减少一次性包装的使用;

最后,积极参与环保宣传活动,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关注快递包装问题。

绿色包装的实现不仅需要行业和政策的推动,更需要每一位消费者的参与 —— 或许下次拆快递时,我们可以将可回收的包装妥善分类,让 “绿色” 从指尖延伸到更广阔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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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说法讲理》栏目组
原标题丨新修订《快递暂行条例》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

阅读量:132 编辑:黄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