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红十字会了解到,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表彰决定,授予全国多类集体“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广西9个集体(3个城乡社区、3个学校、3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榜上有名,展现了广西红十字事业在基层的扎实成效。其中,南宁市1个城乡社区、1支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榜上有名。
在《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99个城乡社区、99个学校、10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52个机关企事业单位、19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
此次广西获评的集体涵盖不同领域。在城乡社区类,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兴华村、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南站社区、钦州市灵山县檀圩镇,这些社区长期依托红十字平台开展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服务,打通了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
学校类方面,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梧州市第十八中学、北海市卫生学校,通过红十字阵地开展生命教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培育了师生的公益意识。
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类方面,南宁市红十字搜救救援志愿服务队、全州县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广西百色市红十字“三献”志愿服务队,活跃在应急救援、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领域,成为人道服务的重要力量。
“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基层组织的重要荣誉,旨在表彰在人道服务、公益实践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此次广西9个集体获奖,是对当地红十字基层工作的肯定,也将进一步推动广西红十字事业在社区、校园、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深入发展。
记者:韦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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