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经营合规提示 倡导诚实守信促销经营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玲 通讯员 游洋 何正君)为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经营合规提示,提醒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开展网络促销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网络经营者要诚实守信经营,不做无底线营销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营业执照和与经营有关的许可信息。线上销售的商品详情页描述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商品的规格、性能、用途、成分、产地等信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要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不得以虚假打折欺骗消费者。

网络经营者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销售的商品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并做好溯源台账;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冒用他人商标、品牌、专利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促销活动期间进行有奖销售的,不得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应向消费者明示兑奖信息。销售电动自行车时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改装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充电器等产品。

电商平台统一组织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明示的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重要消费信息,应当对用户进行必要、清晰的消费提示;依法依约积极兑现售后承诺,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电商平台和网络经营者应当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

阅读量:99 作者:杨玲 编辑:覃凤妮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经营合规提示 倡导诚实守信促销经营
2024-10-24 15:15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
作者:杨玲 编辑:覃凤妮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玲 通讯员 游洋 何正君)为规范“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行为,近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网络经营合规提示,提醒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合规经营,诚实守信开展网络促销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网络经营者要诚实守信经营,不做无底线营销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主动向消费者公示营业执照和与经营有关的许可信息。线上销售的商品详情页描述应真实、准确、完整,包括商品的规格、性能、用途、成分、产地等信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要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不得以虚假打折欺骗消费者。

网络经营者不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对销售的商品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把控,并做好溯源台账;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冒用他人商标、品牌、专利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促销活动期间进行有奖销售的,不得虚构奖项、奖品、奖金金额,应向消费者明示兑奖信息。销售电动自行车时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改装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CC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充电器等产品。

电商平台统一组织平台内经营者开展促销的,应当制定相应方案,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向平台内经营者提示促销行为注意事项。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依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明示的直接关系消费者生命安全的重要消费信息,应当对用户进行必要、清晰的消费提示;依法依约积极兑现售后承诺,建立健全消费者保护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电商平台和网络经营者应当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