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率先在广西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玲 通讯员 马霞 何正君)为使地方标准的制定与管理更有序规范,《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期出台,南宁市成为广西率先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城市。

《办法》所称南宁市地方标准为满足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经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制定的地方标准。南宁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办法》。

《办法》分七章共五十条,对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实施、复审以及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内容与具体要求进行细化,使地方标准全流程的管理形成了闭环,有效促进标准“更新迭代”,避免标准发布后“百世不易”“裹足不前”。《办法》自2024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制定地方标准,可依托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专家组承担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和商会、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审查专家组出具地方标准报批稿复核意见。

南宁市着力构建并完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2019年以来,全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并获发布的国家标准281项、行业标准452项;发布南宁市地方标准34项;全市1938家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上报17328项标准,居广西首位。

阅读量:5841 作者:杨玲 马霞 编辑:韦玮
南宁率先在广西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2024-08-15 09:28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
作者:杨玲 马霞 编辑:韦玮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南宁日报讯(记者 杨玲 通讯员 马霞 何正君)为使地方标准的制定与管理更有序规范,《南宁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期出台,南宁市成为广西率先出台地级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城市。

《办法》所称南宁市地方标准为满足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经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制定的地方标准。南宁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及其监督管理,适用《办法》。

《办法》分七章共五十条,对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发布、实施、复审以及档案管理等环节的工作内容与具体要求进行细化,使地方标准全流程的管理形成了闭环,有效促进标准“更新迭代”,避免标准发布后“百世不易”“裹足不前”。《办法》自2024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办法》规定,地方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广西地方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与有关标准协调配套;制定地方标准,可依托相关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者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专家组承担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起草单位应当充分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协会和商会、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地方标准报批稿报送审查专家组出具地方标准报批稿复核意见。

南宁市着力构建并完善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2019年以来,全市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并获发布的国家标准281项、行业标准452项;发布南宁市地方标准34项;全市1938家企业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累计上报17328项标准,居广西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