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讲理|守护残疾人权益!司法保障“无障碍”生活

《说法讲理》节目

南宁市司法局

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

联合制作播出

播出平台及时间

990新闻台:周二 19:00(首播)

1074交通台:周六19:00(重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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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益保障

(点击音频收听完整节目)

↓↓↓

(本期节目主持:北方,嘉宾:广西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蕾)

今年12月3日

是第33个国际残疾人日

我国残疾人总数超过8500万

作为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

他们需要全社会

给予充分的尊重、关心和帮助

守护残疾人的“无障碍”生活

离不开法治保障

员工隐瞒残疾入职被开除是否合理?

主人公叫牛某,牛某为左手大拇指缺失残疾,他去一家物流公司应聘叉车工时,未告知公司自己持有残疾人证。入职时,牛某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叉车证,入职体检结果也合格。公司要求填写员工登记表,上列明“有无大病病史、家族病史、工伤史、传染病史”等,牛某均勾选了“无”。一年后,物流公司以牛某隐瞒持有残疾人证、不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牛某难以接受,提起了劳动仲裁及诉讼,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物流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该条款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关知情权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需对彼此相关情况予以知悉、了解。

律师说法:为了能招录到更适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一些基本情况是必要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但该知情权应当是基于劳动合同能否履行的考量,与此无关的事项,用人单位不应享有过于宽泛的知情权。通常而言,“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是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信息,如教育经历、工作经验、技术技能、研究成果等,而婚姻状况、生育情况与意愿、家庭条件、个人爱好等通常与岗位、工作能力不直接相关的信息,则不属于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范围。

对于残疾劳动者来说,身体残疾并不一定意味着对完成工作有实质性影响。上文中的牛某在入职时已提供了有效期内的叉车证,且入职时体检合格。从工作情况来看,牛某是否持有残疾人证也未影响其叉车工的工作。随着社会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主动向用人单位披露身有残疾的事实,作为一名普通人付出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这是现代社会应有的价值理念。

不上班也能领工资?

残疾证还能“挂靠”?

案例一:四川成都的盲人按摩师徐师傅每月都能从微信上收到五六百元的工资,但公司的名称、具体位置、主要业务,他却一无所知。他要做的,就是出让、借用自己的残疾人证,虚假地承认自己是这家公司聘用的残疾人员工。联系徐师傅的是当地一家劳务中介公司,记者以为残疾人找工作为由,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对方询问了残疾人的年龄、性别等信息,并表示男性残疾人有机会得到这样的“工作”。

案例二:张师傅患有二级视障,经人介绍,2023年3月20日开始任职于一家科技服务公司,从2023年4月起,他每个月都能收到2000多元的工资薪金。但张师傅说,自己收到的2300元工资,需要再转给介绍工作的人1700元,自己只留600元。沟通中,这些残疾人群体都指出,工资汇入残疾人银行卡后,残疾人每月必须取出一大部分,交给介绍工作的人力中介公司。中介和残疾人全流程不见面,完全依托网络交流。

一家宣称以残疾人就业为己任的劳务中介公司透露,所谓“挂靠”,就是一种帮助企业虚假用工的方式,残疾人名义上成为企业员工,但实质上不用到岗,企业给这些名义上的残疾人员工发工资和交社保,但多为当地最低标准。之后将一多半工资返给用人单位,再扣除一部分自己公司的服务费,剩下的才打给残疾员工。

律师说法: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国家还规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级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级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因此,1级、2级残疾人证在“挂靠残疾人证”市场最受欢迎。国家对于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缴纳额也有着明确的缴纳额算法。为了偷逃这笔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费用,一些企业便联合人力中介,干起了虚假招聘残疾人员工,挂靠返利,贩卖残疾人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有“法”治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涉及逃税,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逃税罪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金额大小,会有不同程度的刑罚。

对于残疾人来说,如果涉及虚假用工,不仅要收回违法收入,还要面临罚款。

对于黑中介来说,违法经营会被吊销执照、收回非法收入。如果负责人协同企业逃税、诈骗,也会构成犯罪。

国家推出残保金是为了保障促进残疾人真实就业。企业通过挂靠残疾人证完成“形式就业”,其真实目的是逃避缴纳残保金,实际上妨碍了残疾人的正当就业权利。

导盲犬非宠物 依法可畅行无阻

法条链接: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一步明确,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

律师说法:虽然有相关法律保障导盲犬在公共场所顺利出行,但缺乏具体细化的界定,而且这些关乎视障人群切身利益的法律规定在实施中与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差距。执法者对导盲犬的文化普及不够全面,对于工作犬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国内犬文化的普及方面我们仍任重而道远。

残疾人朋友有困难,记得拨打这四个电话

1、12385,全国残疾人的服务热线,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生活帮助等服务的统一的社会公益性电话。
2、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也受理残疾人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3、010-65139723,残疾人维权热线,起到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作用。
4、12348,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专用电话,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迈出家门 融入社会

是残疾人群体的朴素愿望

对于残疾人朋友来说

他们更需要的是来自于社会的尊重和帮扶

我们也希望

随着法律法规和公共服务的不断完善

残障人士能够更高质量

更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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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说法讲理》栏目组
原标题丨残疾人权益保障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

 

阅读量:15920 编辑:黄馨怡
说法讲理|守护残疾人权益!司法保障“无障碍”生活
2024-12-24 20:06
编辑:黄馨怡

《说法讲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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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融媒体中心综合广播

联合制作播出

播出平台及时间

990新闻台:周二 19:00(首播)

1074交通台:周六19:00(重播)

本期关注

残疾人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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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节目主持:北方,嘉宾:广西鼎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黄蕾)

今年12月3日

是第33个国际残疾人日

我国残疾人总数超过8500万

作为一个特殊困难的群体

他们需要全社会

给予充分的尊重、关心和帮助

守护残疾人的“无障碍”生活

离不开法治保障

员工隐瞒残疾入职被开除是否合理?

主人公叫牛某,牛某为左手大拇指缺失残疾,他去一家物流公司应聘叉车工时,未告知公司自己持有残疾人证。入职时,牛某提交了在有效期内的叉车证,入职体检结果也合格。公司要求填写员工登记表,上列明“有无大病病史、家族病史、工伤史、传染病史”等,牛某均勾选了“无”。一年后,物流公司以牛某隐瞒持有残疾人证、不接受公司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牛某难以接受,提起了劳动仲裁及诉讼,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物流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该条款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关知情权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向选择的过程中,需对彼此相关情况予以知悉、了解。

律师说法:为了能招录到更适合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一些基本情况是必要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但该知情权应当是基于劳动合同能否履行的考量,与此无关的事项,用人单位不应享有过于宽泛的知情权。通常而言,“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信息是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信息,如教育经历、工作经验、技术技能、研究成果等,而婚姻状况、生育情况与意愿、家庭条件、个人爱好等通常与岗位、工作能力不直接相关的信息,则不属于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范围。

对于残疾劳动者来说,身体残疾并不一定意味着对完成工作有实质性影响。上文中的牛某在入职时已提供了有效期内的叉车证,且入职时体检合格。从工作情况来看,牛某是否持有残疾人证也未影响其叉车工的工作。随着社会越来越重视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不主动向用人单位披露身有残疾的事实,作为一名普通人付出劳动,获得劳动报酬,这是现代社会应有的价值理念。

不上班也能领工资?

残疾证还能“挂靠”?

案例一:四川成都的盲人按摩师徐师傅每月都能从微信上收到五六百元的工资,但公司的名称、具体位置、主要业务,他却一无所知。他要做的,就是出让、借用自己的残疾人证,虚假地承认自己是这家公司聘用的残疾人员工。联系徐师傅的是当地一家劳务中介公司,记者以为残疾人找工作为由,拨通了对方的电话。对方询问了残疾人的年龄、性别等信息,并表示男性残疾人有机会得到这样的“工作”。

案例二:张师傅患有二级视障,经人介绍,2023年3月20日开始任职于一家科技服务公司,从2023年4月起,他每个月都能收到2000多元的工资薪金。但张师傅说,自己收到的2300元工资,需要再转给介绍工作的人1700元,自己只留600元。沟通中,这些残疾人群体都指出,工资汇入残疾人银行卡后,残疾人每月必须取出一大部分,交给介绍工作的人力中介公司。中介和残疾人全流程不见面,完全依托网络交流。

一家宣称以残疾人就业为己任的劳务中介公司透露,所谓“挂靠”,就是一种帮助企业虚假用工的方式,残疾人名义上成为企业员工,但实质上不用到岗,企业给这些名义上的残疾人员工发工资和交社保,但多为当地最低标准。之后将一多半工资返给用人单位,再扣除一部分自己公司的服务费,剩下的才打给残疾员工。

律师说法:根据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国家还规定,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级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级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因此,1级、2级残疾人证在“挂靠残疾人证”市场最受欢迎。国家对于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年缴纳额也有着明确的缴纳额算法。为了偷逃这笔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费用,一些企业便联合人力中介,干起了虚假招聘残疾人员工,挂靠返利,贩卖残疾人证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有“法”治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涉及逃税,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构成逃税罪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和金额大小,会有不同程度的刑罚。

对于残疾人来说,如果涉及虚假用工,不仅要收回违法收入,还要面临罚款。

对于黑中介来说,违法经营会被吊销执照、收回非法收入。如果负责人协同企业逃税、诈骗,也会构成犯罪。

国家推出残保金是为了保障促进残疾人真实就业。企业通过挂靠残疾人证完成“形式就业”,其真实目的是逃避缴纳残保金,实际上妨碍了残疾人的正当就业权利。

导盲犬非宠物 依法可畅行无阻

法条链接: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进一步明确,视力残疾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公共场所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无障碍服务,公共场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

律师说法:虽然有相关法律保障导盲犬在公共场所顺利出行,但缺乏具体细化的界定,而且这些关乎视障人群切身利益的法律规定在实施中与预期效果存在一定的差距。执法者对导盲犬的文化普及不够全面,对于工作犬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在国内犬文化的普及方面我们仍任重而道远。

残疾人朋友有困难,记得拨打这四个电话

1、12385,全国残疾人的服务热线,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为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意见建议、生活帮助等服务的统一的社会公益性电话。
2、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也受理残疾人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3、010-65139723,残疾人维权热线,起到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作用。
4、12348,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专用电话,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迈出家门 融入社会

是残疾人群体的朴素愿望

对于残疾人朋友来说

他们更需要的是来自于社会的尊重和帮扶

我们也希望

随着法律法规和公共服务的不断完善

残障人士能够更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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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说法讲理》栏目组
原标题丨残疾人权益保障
一审丨黄馨怡
二审丨李夏
三审丨杨泓